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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华大学2013机械学院考研复试及录取办法

2013-03-22

四、录取原则

(1) 各专业/领域一志愿考生按初试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二志愿考生按初试国家统考成绩+复试成绩排名,一志愿和二志愿分列,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综合面试平均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

按学校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