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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学2013考研复试办法

2013-03-28

2、专业课笔试

在招生简章中注明有复试笔试或复试用书的专业可组织专业课笔试。考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考试时间为2~3小时,满分为100分,60分为及格。试题由培养单位自行命制。试卷由各培养单位组织集体评阅,试卷成绩在规定时间报研究生院。笔试成绩是否占复试分数,由培养单位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并在复试前公布。如果笔试成绩不占复试权重,则笔试成绩必须合格。

3、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

培养单位复试领导小组组织专业课及综合素质面试,须有面试情况记录。并认真填写《辽宁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记录》,且当场给出评语和分数。面试满分为70分,每名考生专业课和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专业课面试试题须事先命制若干套,并按时更换试题。考生以抽签方式确定专业课面试题目。

综合素质面试目的是为更全面了解考生情况,考察其基础知识掌握程度,综合分析表达能力,科研能力和水平,了解其科研成果,如已发表的文章、论文等。

各复试小组在评分前可以召开复试小组会议,研究对考生的考察评价标准。复试过程中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4、政治思想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

为全面考核考生的政治思想素质,保证研究生德智体的全面发展,培养单位招生复试工作小组应组织由培养单位党总支书记负责、具有长期学生工作经验教师,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状况进行考察,并对参加复试的考生做出评语。

5、心理测试拟采取两种方式,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情况自行选择。

(1)网上测试。要求培养单位自备机房,保证一人一机,且能登录互联网。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学生基本信息(EXCEL表格电子版)、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学生测试时请务必携带准考证。

(2)题卡测试。培养单位需提前将测试时间、地点、人数、负责人及联系方式等通知心理咨询中心,要求学生务必携带2B铅笔、橡皮、准考证。

以上两种方式均需各培养单位统一组织,心理咨询中心负责指导施测。心理咨询中心联系方式:62202251

思想政治素质考察和心理素质测试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

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工程管理硕士外,复试时,应加试至少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名称不得与初试科目和培养单位复试中的专业综合课笔试科目相同。试题由培养单位负责命制。考试形式一律采取笔试。每门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均为100分,60分及格,不记入总成绩。试题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加试由培养单位自行组织。加试成绩报研究生院备案。

7、总成绩的计算

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入学考试总成绩。具体计算方法如下:初试总分÷5×0.7+复试成绩(满分100分)×0.3=总成绩。

一志愿考生和调剂考生应分别排序。复试成绩由培养单位负责对复试考生进行解释。

8、其他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