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总成绩计算公式:
(1)高翻学院的考生:
考生总成绩=复试成绩〔(视译×30%+复述×30%+口试×40%)×98%+外语听力×2%〕×7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30%。
(2)其它院系有专业笔试的考生: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笔试×50%+专业面试×4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3)其它院系没有专业笔试的考生:
总成绩=复试成绩(专业面试×98%+外语听力×2%)×50%+〔(初试专业1成绩+专业2成绩)÷3〕×50%。
2、复试中的专业笔试、专业面试、复试成绩和考生总成绩,任何一项低于60分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或未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一律不予录取;复试不及格者不予录取。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的考生的复试、录取条件参照本项规定。
四、录取
1、录取工作必须保证质量第一,严格贯彻“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确保质量、宁缺毋滥”的原则。学校将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体检健康状况等,确定拟录取名单及录取类别。
2、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替考、身体状况及思想政治道德不符合录取要求者,一律不予录取。
3、未经复试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复试成绩或总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交费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于4月14日下午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复试费100元。
六、调剂相关事宜
(一)校内调剂
我校以下部分专业(研究方向)有少量缺额(见下表),均在院系或专业内部进行调剂,我校不接收外校调剂生源。在符合条件的基础上,由考生自愿申报。每人只有一次复试机会;考生从研究生处网页—“招生下载”栏目下载、打印《调剂申请表》,本人填写并签字后,复试时交到所在院系,由院系统一交至研招办。
可接受调剂专业可以申请调剂的专业调剂资格
翻译硕士(英语笔译)翻译学(英语学院)达到国家分数线
并达到我校第一志愿专业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范围者
翻译硕士(英语口译)英汉同传(高翻学院)
翻译硕士(法语口/笔译)法语语言文学(法语系)
翻译硕士(德语口/笔译)德语语言文学(德语系)
日语语言文学(日语系)日语语言文学(日研中心)
汉语言文字学(中文学院)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中文学院)
英美文论与文化研究(外国文学所)英美文学(英语学院)见以下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