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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13年兰州商学院考研复试办法

2013-03-28

录取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其中,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50﹪+综合素质面试成绩×30﹪+英语测试成绩×20﹪

最终录取名单以上述成绩的排序结果为依据。排序分三类,第一类是第一志愿考生排序;第二类是报考并毕业于国家“985工程”大学和“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相同和相近专业毕业的调剂考生和其他调剂考生排序。录取时,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学术型的复试合格考生、专业学位(MBA除外)复试合格的排名前50%的考生和报考并毕业于国家“985工程”大学和“211工程”大学的全日制本科相同和相近专业毕业的复试合格的调剂考生优先录取为计划内公费生,但MBA复试合格的考生、其他专业学位复试合格排名后50%的考生、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和破格参加复试合格的考生只能录取为计划内自费生。专业课笔试成绩、综合素质面试成绩、英语测试成绩和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60分者均视为复试不合格,不参加排序,不予录取。

五、复试应注意事项

1、考生复试时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初试准考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非应届考生)、学生证(应届考生毕业证书入学时交验)原件及复印件、一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请将以上证件按顺序复印到A4纸上交报到处。

2、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上线的考生在复试报到时必须递交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户籍证明”、县级以上民族事务委员会出具的“民族成份证明”和单位委托培养书面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3、考生须缴纳80元复试费(缴费地点信息工程教学楼一楼左侧106室),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参加复试考生往返路费及食宿费自理,自行安排食宿。

4、所有考生在复试时须提交《政治审查表》,政审不合格或者无政审表者,一律不准予复试。该表由考生所在单位党委或人事部门填写;未落实单位的考生由档案所在单位填写;应届生由就读学校党委(或分党委)组织部门填写。

5、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本科结业、成人应届本科生)须进行加试考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具体见兰州商学院2012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科目) 。

6、未按规定日期报到或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取消复试资格。

7、录取。我校录取坚持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并重,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勿滥的原则。未参加复试、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结果不合格者,视为复试不合格,一律不予录取。任何时候一经发现有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状况等不符合要求的,或者发现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初试、复试及录取资格的,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