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专业课考试
⑴考试时间:4月14日下午14:30至17:30
⑵考试地点:田家炳教育书院。
⑶组织单位:研究生学院
⑷专业课考试科目:请登录我校研究生学院网页“招生信息”/“硕士招生”/“复试、加试科目及考试内容范围查询”中查询。
3.外语听力、口语测试和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含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
⑴测试时间:4月15日8:30至17:30
⑵测试地点:考生于4月13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
⑶组织单位:各院(所)和硕士点。
4.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报考者(2010年9月1日以前获得高职高专毕业证书者;成人高等学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本科结业生),加试2门大学本科主干课程。
⑴加试时间:4月16日上午8:00至12:00。
⑵加试地点:考生于4月13日到相关院(所)报到时查询加试地点。
⑶组织单位:相关院(所)和硕士点。
五、复试结果公布
1.复试合格的基本条件
⑴思想政治品德素质考核合格。
⑵外语笔试成绩认定真实。
⑶加试成绩,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专业课笔试成绩及格。
⑷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及格。
⑸身体素质检查合格。
2.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
复试总成绩=(初试总分/5)X70%+复试专业课成绩X21%+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成绩X4.5%+专业综合素质面试X4.5%,其中专业课笔试成绩满分值为100分,外语听力、口语测试满分值为100分,专业综合素质面试及实践(实验)能力考核满分值为100分。
3.复试成绩排序原则
各面试小组根据考生的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存在相同成绩时,按初试成绩排序(调剂考生在复试合格的条件下排在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之后)。
4.拟录取名单提出
各面试小组根据本学科、专业招生计划,按排序结果从高到低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