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录取考生名单的确定严格依据录取总成绩(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的排序确定,并予张贴公布,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私自改动。
九、录取
通过严格参加研究生招生初、复试统考,考生可录取为国家计划内定向、非定向或单位委托培养、自筹经费研究生四种类型。录取总成绩靠后,但有单位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愿意的考生可以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前提出书面申请,参加委托或自筹经费研究生学习。未提前申请,则不予考虑。
拟录取学生名单经学院招生领导小组、自治区教育厅考试院、自治区招生委以及国家教育部等部门审查确定后,将于6月中旬联系被录取生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调剂录取
因专业与语言限制,我院今年不接收调剂考生。
十一、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将在复试期间由学校研究生部指定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展,具体时间及处理办法参看《研究生招生复试通知》。
十二、加强管理,严肃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