⑵联考考生:①审查第⑴中①②③④中之内容;②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毕业后工作年限;③法律硕士:考生毕业专业。
⑶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必须提供考生与单位签订的委培或定向协议书。
⑷严禁弄虚作假,一旦发现,取消复试资格,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5.复试内容及成绩计算
⑴复试成绩满分100分,60分及格。
⑵复试内容:英语(听力和口语);专业知识;科研实践能力及其它(重点考察科研潜能、综合素质、人文素养等情况)。
⑶复试成绩=英语成绩×40%+专业知识面试成绩×50%+科研实践综合能力成绩×10%。
⑷除法律硕士(非法学)、工商管理硕士和公共管理硕士等三个专业,其他专业的同等学力考生均须加试两门专业课(按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科目),每门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⑸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和会计硕士复试时,须笔试政治理论科目,满分100分,考试时间3个小时。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命题及阅卷由各学院自行负责。参考书见《云南财经大学2012年攻读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简章》
6.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50%+复试百分制成绩×50%,各项成绩精确到小数点后2位。
四、录取
1.各专业复试合格考生,第一志愿依据总成绩从高至低优先录取,调剂考生按照考生总成绩排名,确定录取顺序。
2.录取类别分为四种:非定向、定向、委托培养和自筹经费。享受少数民族照顾分数线的考生只能按委托培养或定向方式录取。
3.各专业公费生录取原则:各专业根据公布的公费名额数,按录取总成绩从高低,第一志愿考生、调剂考生和补录考生的先后顺序录取。
4.以下情况考生不予录取:
a)复试成绩中有单项成绩为0分
b)复试成绩不及格
c)同等学力加试成绩不及格
d)思想品德及综合素质考察不合格
e)体检不合格(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
五、监督和复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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