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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大学13年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意见

2013-03-14

3、对同等学力考生(包括大专毕业生、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普通高校本科结业生)必须严格复试,除正常复试外,还须加试(笔试,MBA、MPA、法律硕士(非法学)考生除外)2门科目(重点加强对本科主干课程和实验技能的考查)。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难易程度应严格按本科教学大纲的要求掌握。每门科目考试时间为3小时,满分为150分。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记入复试总成绩,但有1门加试科目低于90分者,不予录取。

4、各院(系)须根据附件2的规定,综合初试与复试的成绩,重新计算分数、排序后(一定要认真仔细核对),由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系主任)审查,签署是否录取的意见,并签名加盖公章后将拟录取名单在4月2日前报研究生院。对拟录取者,须在拟录取名单汇总表中注明复试成绩和拟录取类别(分非定向、定向、自筹、委培4种),并经研究生院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公示;对拟不录取者,各院(系)必须在4月上旬将结果告诉考生本人。

除专业学位研究生、单独考试研究生、中美文化研究中心的国际关系专业研究生、商学院金融学(精算方向)研究生以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类别录取以外,其他院系、专业考生原则上以非定向、定向类别录取。

5、破格复试

(1)基本原则

因学校自主划线,原则上不破格复试,但考虑到同一学科门类的各专业生源状况、命题难易、阅卷尺度的不平衡,对生源不足、培养力量雄厚、难以完成国家、学校招生计划的专业,允许破格复试,条件从严掌握。

(2)破格条件

①初试成绩总分在报考专业名列前茅(一般应在复试分数线以上前40%位次),某一单科略低(满分为100分的科目5分以内,满分超过100分的科目10分以内,原则上破格总分不超过10分);

②具有学士学位(含能准时获得学士学位的应届大学本科毕业生);

③研究能力较强,在全国中文核心期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过1篇及以上的学术论文或在全国性学术、科技比赛中获奖。

(3)破格程序

本人申请(附件3:南京大学2013年硕士生破格复试申请表)——2名专家推荐(报考专业副教授以上职称的教师)——报考院(系)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讨论、投票表决——报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