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外语笔试和听力测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100分;
4、专业知识与综合素质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满分100分;
专业知识考核重点是考察考生的知识结构、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与本专业研究生培养有关的各方面能力。
综合素质考核包括: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本学科(专业)以外的学习、科研和社会实践情况(能力);语言表达和与人沟通能力,团队(协作)精神和健康情况;举止、礼仪和人文素养等。
5、对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及同等学历考生,按照《2012年吉首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公布的加试科目进行测试,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试卷满分为100分;
四、综合成绩计算办法及录取原则
1、综合成绩计算方法
初试成绩占50%、复试成绩占50%(英语听力和笔试占10%,专业课笔试占20%、综合面试占15%、口语测试占5%),计算方式如下:
①初试总成绩÷5×0.5=A
②复试成绩B=(英语听力和笔试成绩)×0.1+(专业课笔试成绩)×0.2+(综合面试成绩)×0.15+(外语口语成绩)×0.05
最后综合成绩=A+B。
2、录取原则:综合考虑,择优录取。各院(室)务必严格按照综合成绩排名录取,但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
(1)专业笔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2)综合面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3)政审或体检不合格者;
(4)非全日制本科毕业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60分为合格分)。
五、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和“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服务期满的考生和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退役后的考生,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享受初试总分加10分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的政策。
符合上述条件的考生在复试时请主动说明并出具参加相关项目的证明材料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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