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进行加权计算。总成绩满分为500分,计算公式为:总成绩=初试总分×60%+复试总分×5×40%。复试总分=专业基础课及专业课笔试成绩+外国语能力测试成绩+面试成绩。
2、录取原则
(1)在专业(二级学科)内按总成绩排序,按招生计划名额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2)在研究生招生资格及基本素质审核过程中,如有考生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提供虚假资格审查材料,需提交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进行复议,如属实,则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任何一门加试科目成绩不合格即低于60分,不予录取,若加试合格,则按照上述办法执行,但加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4)我校对体检要求不做另行规定,参照教育部等部委文件执行,如考生体格检查不符合上述文件要求,则不予录取。
(5)因特殊原因需保留入学资格的考生须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请,审查属实者方可办理。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原则上不予办理保留入学资格。
七、公费生政策
(1)免推生及基础专业(中医基础理论、中医临床基础、中医医史文献、方剂学、中医诊断学、中西医结合基础)录取的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报考类别为“非定向”(除报考类别为“定向”、“
委培”及“自筹经费”)的考生为公费生。
(2)第一志愿报考本校,报考类别为“非定向”的其它专业考生按比例分专业排序参与公费生遴选,公费生遴选以初试总分为依据,初试总分相同的依次按外语、综合、政治单科成绩排序。
八、公示和监督渠道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方案、各学院实施细则、成绩查询、复试查询、拟录取查询等信息均在我校研究生处网站中公布,网址为http://yjs.hbtcm.edu.cn/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为:027-
68890083,传真为:027-68890083。监督举报电话为027-68890020(校纪委)、027-688900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