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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医学院13年考研复试安排及复试办法

2013-02-20

1.复试成绩=专业外语笔试成绩(10%)+外语听力成绩(10%)+专业课笔试成绩(30%)+面试成绩(50%),满分值为100分。录取成绩=(初试总分/5×50%)+(复试成绩×50%)。满分值为100分。录取时将根据考试总成绩和综合素质、面试情况择优录取,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第一志愿考生;

2.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科目必须每门合格才能录取。

六、录取工作

1.各专业复试小组计算出录取总成绩后,上交各二级学院领导审核,签字盖章后报研究生学院,确定拟录取名单报分管院长批准后上报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院。

2.定于2012年5月调取考生档案,6月份发放录取通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