②为落实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招生计划要向科研经费充足的导师倾斜,同时,招生计划优先考虑在岗的导师(非外出学习、读学位);
③无科研经费、不能为研究生发放科研津贴及本人不亲自指导,送到外单位培养的导师不安排招生;
④每位导师招收学术型研究生名额一般为1名,科研经费多的导师原则上不得多于2名,每位导师招收专业学位研究生名额不得多于2名。对于未来三年跨退休年龄的导师,若学科生源充足,本人科研经费充足,经学院申请,学校批准,可安排招生,但需与学校签订相关协议。
4、研究生录取要兼顾本科生的就业,对达到国家录取分数线的我校第一志愿考生应尽量录取;
5、在进行二志愿考生调剂时,要着力做好专业学位研究生的调剂录取工作,在调剂时应把握以下原则:
①优先进行校内调剂,优先调剂我校应届毕业生;
②优先调剂办学条件比较好的学校的生源(一本、二本学校);
6、要实行学生和导师的双向选择,充分尊重和体现学生、导师在招生工作中的自主权;
7、复试、录取工作要落实国家少数民族政策。
四、复试办法
1、第一志愿复试资格的确定必须遵循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生源充足的学科需按招生规模的1:1.2进行差额复试;
2、对同等学力和跨专业考生,须严格考查和复试;
3、外语测试按照教育部《教育部关于做好2012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由研究生院统一组织,外语考试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复试录取资格。
4、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考试和面试,专业课考试时间为2小时,满分为50分。面试重点考核考生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不得少于20分钟,满分50分。笔试成绩与面试成绩之和低于60分的考生不予录取;
5、复试过程中,要注意执行教育部制定的少数民族(主体民族)考生复试的有关政策,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少数民族考生;
6、复试后,第一志愿和调剂考生按总成绩分别排序,初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确定。(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7、每个学科都要认真做好复试记录,复试要全程录音,每位考生都要留下复试的现场照片。
五、面试的主要内容
每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复试小组应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并妥存备查。
面试一般应包含以下方面:
1、专业素质和能力
(1)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
(2)全面考核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
(3)外语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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