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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师范大学13年考研复试安排

2013-02-20

(6)计财处收费收据。

3.外语测试和心理健康测试:4月14日下午13:00,地点在各学院。考生到所在学院参加英语测试,具体考场由各学院安排。外语听力满分20分,外语笔试满分100分(外语笔试成绩的30%计入复试分数),计入复试总成绩。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军人须凭军官证)提前15分钟到考场参加考试。请考生自备橡皮、铅笔、钢笔。外语听力考试直接听放音机,不用其它听音设备。

4.专业综合能力水平测试:4月15日8:00开始,地点在各学院。

(1)专业综合能力水平测试(面试30分,笔试100分)均由各学院安排实施。测试采用笔试(复试科目见2012年硕士招生简章)、面试形式进行。

(2)同等学力考生(专科生,成人应届考生)须再加试两门涵盖所报考专业本科主干课程的考试。考试采用笔试形式,每门考试时间2-3小时,满分100分。

5.推荐免试生无须再复试。推荐免试生在入学时,各学院要对其进行资格复审,通过审核方可被录取,未通过者,将被取消录取资格。资格复审的主要内容是:

(1)须完成本科培养方案规定的所有课程及实践环节(含毕业论文或实习)的学分要求;

(2)毕业论文或实习成绩应在“良”以上;

(3)在取得推荐免试初取资格后,本科必修、限选及公选课程不得出现不及格成绩;

(4)至入学复审之日未受过任何处分。

四、关于录取

1.复试满分180分。复试合格考生的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复试结束后,同一学科、专业的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从高到低,确定考生是否录取及是否为计划内(公费,招生简章学术型专业招生人数的80%为公费)录取。

2.不符合报考条件、考试违纪、作弊、身体或思想品德不良等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3.复试不合格的(即面试不合格,或复试成绩低于复试成绩60%的考生,或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成绩低于60分的同等学力考生,或体检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报考学院复试规定的考生)不予录取。

4.复试结果将于4月17日12:00在研究生院网站公布。

5.向外调剂:初试成绩符合教育部的复试分数线,但未能被我校录取考生,可自行联系其它招生单位,凭其它招生单位的正式调剂函及考生本人“同意调剂声明书”到我校办理调剂手续。具体调剂程序请点击:2012年全国统招硕士研究生调剂办法

五、关于交费

1.复试合格,我校拟录取的考生不得调剂到其它招生单位。计划外(委培和自筹)录取的考生要在2012年4月24日前将学费一次性交齐,也可向所报考学院申请分批付款。计划外考生收费标准见附表。逾期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录取资格处理。

自筹经费研究生在读期间不享受助学金待遇。委培生(定向生)在读期间的待遇由委培(定向)单位负担。我校没有开办研究生助学贷款业务。

(硕士研究生拟收费标准)

2.交费方式:

方式一:直接将现金(可刷卡)交我校计财处,地点在辽宁师范大学北院;

方式二:银行汇款

户名:辽宁师范大学账号:21201500400050012900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大连市分行沙河口支行。为便于核对交款人,请考生务必在汇款时在备注栏注明考生本人姓名、学院及考生编号后4位,如张升,文学院,1234。(标注考生本人姓名,不要写其他人姓名)

汇款咨询电话:沙区建行0411-88068912,88068937

注:辽师大计财处收费科,电话:0411-82159381。考生可在入学后凭有效证件到辽师大收费科取收据。

六、参加复试考生自行安排食宿,往返路费及其它费用自理。

七、复试具体安排详见附件中各学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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