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当前所在位置:

河北联合大学2013考研复试办法

2013-02-18

(1)非外国语专业复试成绩=外国语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专业笔试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2)外国语言文学、翻译笔译(专业学位)、翻译口译(专业学位)专业复试成绩=二外笔试(含听力测试)成绩+二外口语成绩+专业面试成绩

第十二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将取消其录取资格:

(1)复试中违反有关规定弄虚作假、有舞弊行为者;

(2)复试总成绩低于180分者;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有一门低于60分者;

(4)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体检考核结果不合格者。

第十三条体检工作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3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2010(12)号】的文件执行。

三排名办法

第十四条计划内排名资格:除破格生、委培生、同等学力考生不参与计划内排名外,其他类型考生均具有计划内排名资格,同等条件下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的考生享有优先权。享有计划内排名资格的考生按分专业排名总成绩=初试总成绩+复试总成绩依次分配计划内指标,额满为止。

四调剂办法

第十五条为了贯彻保证质量、优中选优、宁缺勿滥的原则,对第一志愿报考我校且符合国家复试分数线基本要求的考生进行全面的考核,包括思想品德、政治理论水平及业务能力的考核。未完成招生计划指标的专业,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统一负责调剂生源并根据需要适时调整该专业的招生计划。

第十六条对向我校提出调剂申请的外校生源应符合A区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调出专业与拟调入我校专业必须是统考科目基本相同的同一或相近专业;第一志愿报考照顾专业以外的专业的考生若调入我校照顾专业,其初试成绩必须符合其调出专业在调入地区的进入复试的基本分数线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