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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华南理工大学13年考研复试分数线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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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03-18

1.我校将于3月中下旬在本网站陆续公布各学院有关学科专业的生源余缺信息,请考生密切留意并自行向相关学院申请。

2.申请调剂到我校的报考外校的考生,初试成绩须符合教育部规定的调出和调入专业的复试分数线的基本要求,同时也必须达到我校相应的复试分数线,且本科必须是毕业于“211工程”院校的普通全日制考生。对来自于“985”工程或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院校的毕业生,优先考虑。我校不接受报考外校的同等学力考生的调剂。调剂手续如下:

考生在本网站提交调剂信息—>学院审核通过—>学校审核通过—>考生打印复试通知—>考生参加复试—>复试通过的考生与我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yz.chsi.cn或yz.chsi.com.cn)上达成“待录取”状态,调剂手续完成。

3.需调剂到外校的考生,初试成绩必须符合教育部公布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我校将于4月下旬根据考生和接收学校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的调剂系统达成的“待录取”状态邮寄考生初试试卷,考生无需提交调剂接收函等材料催寄初试试卷,请考生注意保管好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的用户名和密码,勿轻易让他人登录该网完成调剂手续。否则,造成初试试卷无法寄到调剂接收单位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六、体检

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需在复试阶段到我校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七、收取复试费

每位参加复试的考生需缴纳复试费80元,由各学院收取,并向考生出具收费收据。

附件:华南理工大学2012年硕士研究生最低复试分数线

(新浪编辑注:箭头表示与2011年该校分数线对比变化 ↑表示上升 ↓表示下降)

(一)参加全国统考及联考的考生

类型 报考学科门类(专业) 政治 外语 业务一 业务二 总分
学术型 01哲学 50 45 90 90 320
02经济学 55 55 90 90 350
03法学(不含马克思主义理论) 50 50 90 90 335
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 50 45 90 90 320
04教育学(不含体育学) 60 60 180 315
0403体育学 50 45 200   315
05文学 60 60 90 90 355
07理学 50 50 85 85 315
08工学 50 50 85 85 330
12管理学 55 55 90 90 350
13艺术学 40 30 85 85 295
专业学位 0251金融硕士 55 55 90 90 350
0351法律硕士 50 50 80 80 315
0551艺术硕士 40 30 85 85 295
0552翻译硕士 60 60 90 90 355
0851建筑学硕士 50 50 90 90 330
0852工程硕士(不含软件工程) 50 50 85 85 330
085212软件工程 采用教育部一区工程硕士线
0953风景园林硕士 50 50 90 90 330
1253会计硕士 50 105 190
1251工商管理硕士

1252公共管理硕士

1256工程管理硕士

50 105 178

 

(二)参加全国统考、面向行业委托培养的考生

030105民商法学(知识产权方向):总分310,单科不限。

(三)参加单独考试的考生

08工学:总分290,单科不限; 12管理学:总分300,单科不限;

(四)强军计划考生:总分240,单科不限。

(五)参加全国统考,满足以下条件之一,一门单科成绩低于所在类型要求5分以内者可参加复试:

1.数学一、二、三成绩在135分以上;

2.我校自命题专业科目成绩在135分以上,且在该科目排名前10%(或排名第一);

3.报考07理学、08工学,总分370分以上且业务课一、业务课二均在120分以上。

(六)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301法学专业,成绩满足法律硕士(法学)要求,报考07理学、08工学专业,成绩满足软件硕士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专业学位复试。

(七)参加全国联考,成绩满足第(一)条标准者可直接复试,优先录取,满足以下条件者可选择参加复试:

1.报考工商管理硕士(MBA),外语成绩不低于50、综合成绩不低于100、总分不低于165,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工作成绩优秀可向学院申请复试资格;

2.报考公共管理硕士(MPA)、工程管理硕士,外语成绩不低于40、综合成绩不低于90、总分不低于145,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者工作成绩优秀可向学院申请复试资格;

3.报考会计硕士(在职班),外语成绩不低于50、综合成绩不低于105、总分不低于170。

(八)参加全国统考,报考08工学专业,申请我校与法国南特大学、法国国立科学与技术学院联合培养项目,初试成绩满足教育部相关学科门类最低复试成绩要求,可申请参加相关项目复试。

(九)列入国家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培养计划的考生,符合教育部该计划最低复试分数线者可参加复试。

(十)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或“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项目(包括经教育部批准备案的高校毕业生基层就业项目),完成服务期并考核合格的考生,服务期间满三年内,初试总分可加10分。2009年以后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具有高等教育学历的士兵退役后三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统一入学考试,初试总分可加10分。此类考生须在3月15日前向我校招生工作办公室提出申请,复试时须出具相关证明材料。

(十一)生源充足的学科可由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制订高于上述标准的最低复试分数线,未上学院线但达到学校最低复试分数线且毕业于国家重点学科专业者可向学院申请复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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