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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邮电大学关于考生调取档案等事宜的通知

2011-04-20

各位拟录取考生:

2011年我校硕士生拟录取名单已分2批公布,现将涉及到调档的几个问题说明如下:

1、所有应届生到我校研究生部主页下载“重庆邮电大学201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政治审查表”并如实填写,于2011年5月25日前邮寄到我校研招办。将人事调档函交学校的档案管理部门,人事档案于毕业后由学校档案部门统一邮寄,不用分批寄送;

2、所有非应届生无需提供政治审查表,请于5月25日前将人事档案邮寄到研招办即可。

3、收到往届生的档案和应届生的政审表后6月初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若因考生本人或考生所在单位原因致使我校无法调取考生档案,造成不能正式录取,后果自负,我校概不承担责任。

4、党组织关系办理:入学新生凡是中共党员者,其党员组织关系须及时转入我校。办理党组织关系,入学时统一在党委组织部办理。党员组织关系介绍信须由县级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开具,市内高校可直接由学校党委组织部开具,市外高校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工作委员会组织处开具。重庆市内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重庆邮电大学委员会组织部;重庆市外转入的,介绍信抬头写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组织干部处,去的单位写重庆邮电大学××学院。请使用新版的三联单介绍信,有效时间开至9月开学时间。党组织关系介绍信自己携带,9月开学报到时交组织部,不要放到档案中。

5、户口关系:按照公安机关的文件规定,新生入学时是否办理户口迁移由学生本人自愿(即新生入学时户口可迁可不迁),但学生在校读书期间不得办理户口迁移。未迁户口到校的同学,入学报到时应交一张一寸的照片给学校邮村派出所,并填写《未迁户口登记表》一份,以便于学校派出所管理。户口愿意转至学校者,凭身份证和户口迁移证入户,户口迁移地址:重庆市南岸区南山街道崇文路2号附2号。迁移证上各项内容要填写清楚、详细、准确、完整、印章齐全,并与身份证相符。未迁户口者不得重新办理身份证。委托培养考生不迁户口。

重庆邮电大学研究生部

2010.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