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2011〕3号)和《教育部关于加强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指导意见》(教学〔2006〕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方案。
一、复试工作指导思想
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积极推动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和优化,突出对专业素质、科研能力、创新精神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确保生源质量;保证复试过程公平、公正、公开、科学、规范,坚持以人为本,增强服务意识,提升管理水平,为我院科技创新提供人才储备。
二、进入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我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要求按国家规定的一类地区基本复试分数线执行。生源充足的研究所可根据本学科、专业特点和招生计划制定不低于国家复试线的本单位(专业)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在统考科目基本相同、专业相近且考生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国家复试基本分数线要求的前提下,生源不足的研究所可按要求进行调剂。我院调剂考生原则为:先院内、后院外。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在尊重考生意愿的基础上从报考本所的学术型考生中调剂产生所缺生源,也可从报考他所的学术型考生中调剂,原则上不得从院外调剂。
三、复试的程序、复试时间、地点安排
复试程序:各研究所根据本所实际情况,学术型与专业学位型考生的复试可统一进行,也可分别安排复试时间。我院复试一般分二至三天进行。第一天进行体检和资格审查。第二天至第三天进行综合面试、外国语口试和笔试、专业课笔试。
复试时间:2011年4月10日-25日
复试地点:院属各研究所
四、复试比例
我院复试采取差额复试方式进行,差额比例一般为1:1.2,生源较好的研究所可适当加大差额复试比例。
五、复试考核方式
复试工作突出考核考生的专业素质、实践能力以及创新精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对其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以及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
复试内容包括笔试(占复试成绩的5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和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三部分。
1)笔试 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由各研究所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一周时间通知考生,以便考生提前做好准备。
2)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 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3)综合面试 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
A.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突出考查其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
B.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
C.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
D.人文素养;
E.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六、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的具体办法
结合综合面试进行,由各研究所复试小组具体制定实施。
七、复试成绩的评定和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笔试成绩×50%+英语口语听力成绩×20%+综合面试成绩×30%
八、初试、复试成绩的权重分配
我院初试与复试成绩所占录取比例为6:4,复试结束后,各研究所对参加复试的考生按初试(占60%)和复试(占40%)加权得出录取总成绩,并进行名次排序,从高到低依次录取。录取成绩 计算方法:
录取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九、线下生复试的原则和条件
由于我院今年生源总体较好,拟不复试线下生。
十、考生查询复试、拟录取名单的时间、网址或公示的具体地点位置
各研究所的拟录取名单由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两天内将复试结果在研究所网站上公布,招生人数较少的单位,通过电话或邮件通知考生。
各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上报研究生院后,招生办公室将对报名资格审查材料、录取成绩排序表、笔试成绩、录取登记表、体检表、研究生复试信息库和复试教师组成信息库等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招生办公室的审查情况,最终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上公示(www.gscaas.net.cn)。
十一、考生接待电话
中国农业科学院2011年考生接待和受理考生投诉监督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1年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010-82837219。
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二〇一一年四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