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院招生领导小组及工作职责
组 长:许道云
副组长:张蓉蓉、丁晓慧 (兼纪检)
成 员:张正平、李秦伟、陈梅、姚凯学、蒋朝惠、王力
工作人员:兰雄 杨平 夏玉勤
职 责:
1、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和管理本学院范围内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
2、领导小组须根据学校关于复试录取工作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复试方案、内容和程序,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考生复试,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3、领导小组应负责对复试专家小组的成员进行必要的培训,并将名单报研究生院,确保复试严格按照要求进行,充分体现复试的公平与公正性,保证复试质量。
4、领导小组要对本学院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当考生对复试结果提出质疑时,招生领导小组要提供书面说明,负责向考生进行解释或提出解决的办法,接受和处理考生提出的申诉。如考生对处理结果仍有疑问,可直接向校研究生招生监督小组提出申诉。
二、复试小组工作职责:
1、负责确定考生面试和实践能力考核的具体内容、评分标准、程序,并组织实施;
2、复试小组成员须现场独立评分;
3、复试小组根据考生复试情况,提出是否录取的建议。
三、复试专家、秘书及工作人员培训
主要学习相关文件精神,明确责任及复试工作相关注意事项。时间:2011年4月10日中午1:30整,地点:博学楼701会议室。
四、复试程序和时间安排(见附件)
五、笔试、加试科目及参考书(见附件)
六、复试要求
1、实行差额复试,比例在1:1.2~1.5。
2、复试成绩计算
专业总分400分。其中:专业课考试100分,上机操作100分,英语100分(口试、听力各50分),面试成绩100分。
3、专业课及同等学历考生加试(每科100分),采用闭卷考试。
4、上机操作,主要考察学生对计算机专业知识的运用能力、实践操作能力和创新能力。
5、综合知识面试
分组进行,每个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根据学科、专业要求,重点考察考生的科研能力及创新意识,内容主要包括:1、本科学习情况(含本科学习成绩、获奖情况);2、考生对本学科专业前沿知识、研究动态的了解以及参与科研活动的情况;3、综合知识应用能力;4、语言表达能力、思维的敏锐性及逻辑思维能力。
六、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初试成绩(总分500分/5)*50%+复试总成绩(总分400分/4)*50%(初试成绩占总成绩50%,复试成绩占总成绩50%)。
七、录取原则
按总成绩排序择优录取。“公费生”或“自费生”按照学校规定的名额,推免生优先,其次是第一自愿考生、调剂生(按照综合成绩排序)。
复试名单.xls
复试相关文件.doc
计算机科学与信息学院
201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