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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通知

2011-04-12

根据《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11年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和《贵州大学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艺术学院实际,特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一)复试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项锡黔

副组长:王唯惟 张贵华

成 员:范 斌 周惠萍 唐昌乔 耿 翊 贺祝平 崔 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研究生招生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科。

主 任:崔 丽(兼)

成 员:许勤芳 王 珏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领导小组在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管理、实施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具体的工作职责是:

1、根据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制定艺术学院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方案;

2、负责审查考生的资格、确定并上报艺术学院拟复试考生名单(含调剂复试名单)、拟破格复试的“线下生”名单;

3、按照研究生院审核的复试名单,组织安排学院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

4、选拔学院各硕点参加2011年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专家,并对专家、教师和工作人员进行招生政策、业务及纪律的培训;

5、负责组织考生的外语、综合知识和专业课复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6、负责审核各专业复试小组的复试记录和复试结果;

7、公示复试成绩,根据考生复试情况确定和上报拟录取名单。

(二)复试工作纪检监察组

组 长:范 斌

成 员:王新亚 雷应春

纪检监察组工作职责:

对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各环节(试题的监制、试卷的保密、专业考试、改卷等)进行监督检查,受理上级、社会各界、考生及考生家长等的意见、投诉,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三)专家综合复试小组

1、美术学复试小组

⑴ 美术学国画方向考评小组

⑵ 美术学当代绘画创作方向考评小组

⑶ 美术学油画方向考评小组

⑷ 美术学平面设计方向考评小组

⑸ 美术(艺术硕士)国画方向考评小组

⑹ 美术(艺术硕士)油画方向考评小组

2、音乐学复试小组

3、英语听力、口语测试考评小组

组织实施艺术学院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包括笔试和面试)的命题、考试、评卷、考评等工作。复试考评组设秘书一名,负责复试情况详细记录和安排相关事宜。

二、复试安排

1、复试专家、教师和工作人员培训时间:2011年4月13日下午3:00;地点:A楼二楼会议室。

2、复试报名和考生资格审查时间:2011年4月15日(星期五);地点:贵州大学艺术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大道北段242号艺术学院教学科研科)。

考生须带初试准考证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报名时交一张复印件,带毕业证和学位证书原件交一张复印件,交政审表和二张一寸彩照,应届本科生需提供本人在校学习期间的成绩单原件(需加盖教务部门的公章)。

3、复试安排:

4、2011年4月19日同等学历、跨专业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二门。

5、体检时间:2011年4月19日-20日;地点:贵州大学蔡家关校区医务室。

三、硕士研究生复试考试科目和内容

四、复试比例及方式:

1、按招生计划的1:1.5——1:2进行差额复试。

2、美术学科专业课考试:笔试,测试学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考试卷面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考试时间240—480分钟(4-8小时)。复试考评小组成员3人;对每位考生的作品进行独立评分,取平均分。

3、音乐学科专业课考试:演奏(唱)考试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复试考评小组成员5人,测试考生专业素质和专业能力,对每位考生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并对演奏(唱)全程摄像。

4、英语口试:分听力测试与口语测试两部分:

听力测试时间为20分钟,满分50分;口语测试时间为10分钟,满分50分。复试考评小组成员3人;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并对口语测试全程摄像。

5、口试(综合知识):主要对考生的知识结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进行综合素质和能力测试。

具体要求: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低于20分钟;满分100分,及格分60分。复试综合专家小组成员5人以上,对每位考生的作答情况进行现场独立评分,取平均分,并全程摄像。

6、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历考生需要加试本专业大学本科主干课程二门。

五、复试考试成绩的计算办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评分,及格分60分,复试成绩=专业成绩60%+口试(综合知识)成绩25%+英语口试成绩15%。

2、学生入学成绩为初试成绩与复试成绩之和,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录取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艺术学院组织的复试,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3、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及体检不作量化计入总成绩,但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4、跨专业考生、同等学历考生加试科目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录取排序为:第一是推免生,第二是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线上生,第三是调剂生。

复试名单.xls

复试相关文件.doc

贵州大学艺术学院

201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