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将于4月12日—17日进行,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各招生学院自行确定并电话通知复试考生,请考生保持通信畅通。
复试期间,考生食宿自行安排,费用自理,请注意安全。考生参加复试安排如下:
1、各招生学院根据复试名单通知考生具体复试时间地点并对复试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审核地点设在考生报考专业所在的学院(中心)办公室,资格审查通过后领取复试报到通知单;了解复试工作具体安排、参加全体复试考生大会;
2、考生按照各学院(中心)的要求,进行复试;
3、复试通过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到报考学院所属校区校医院进行体检,需考生本人带近期一寸照片一张,体检表在校医院领取,体检结束后将体检表交回校医院。
递补考生被转为拟录取后参加体检。
4、通过体检并被拟录取的考生可在各招生学院研究生辅导员老师处凭本人身份证原件领取个人银行卡。
5、复试程序结束,考生可返程,拟录取考生请尽快办理相关手续(如签订协议书等)。
二、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交如下材料
1、应届本科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
2、往届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3、单独考试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的单考考生请将本人本科毕业证书原件交于研招办(长安校区校务楼6层615室);单考考生复试通过后须在4月25日前与所在单位人事部门签订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交于研招办,考生单位人事部门必须与报考时所填报的考生档案所在单位一致。
4、同等学力考生: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专科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通过资格审查后,请将本人专科毕业证书原件交于资格审核老师,已备省上检查。
5、“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本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二代身份证正反复印)、“报考2011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其中应届本科生还须带:学生证、大学本科学习成绩单(教务部门出具);非应届考生还须带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三、复试结束后需办事宜及注意事项
1、拟录取为委托培养的考生(包括本校教职工)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委托培养协议书(一式四份),并请单位人事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月25日前交研招办;
2、拟录取的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硕士研究生,须登陆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教育网下载《国家定向培养计划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在职考生或非在职考生)定向协议书》(一式四份),并请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于4月25日前寄至研招办,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
3、调剂复试并被拟录取的考生须于4月25日前完成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上调剂程序,且收到考生一志愿报考单位提供的考生本人全部考试材料(考试试卷、调剂表、成绩单)后,考生调剂程序结束,否则我校不考虑录取。
4、请关注我校研究生教育网上的有关复试、录取情况的通知。
研究生教育网网址:http://www.yjs.snnu.edu.cn
研招办咨询电话:029-85310346
研招办联系地址:陕西师范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710062
四、复试期间,考生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严禁弄虚作假;在复试过程中如发现舞弊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复试资格或录取资格。
五、考生乘车路线
1、陕西师范大学雁塔校区可在西安火车站乘坐603路公交车直达;
2、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可在雁塔校区门口换乘600路公交车直达。
2011年第一志愿报考陕西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