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的复试和录取工作即将开始,各学院复试名单和复试注意事项将在考生所报考学院网站上公布,考生也可电话向所报考学院咨询复试资格。
一、复试资格审查要求
以下8类参加复试考生均须提供本科学习成绩单原件。
考生类型 |
审查要求 |
备注 |
1、非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
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有效身份证(现役军人提供军官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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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 |
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生证、有效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毕业证书入学时查验,并留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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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单独考试考生 |
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本科毕业证书原件、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并留本科毕业证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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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同等学力考生 |
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补修本科课程的证明材料(正式成绩单)、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单、公开发表的相当于本科生毕业论文水平的文章(第一作者)或科技奖励证书(原件),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本科(专科)学习成绩单、英语成绩单、公开发表论文或科技奖励证书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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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享受“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政策的考生 |
除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外,还须查验考生的《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原件,并留学历证书、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志愿服务证》、《志愿服务鉴定书》和服务单位证明复印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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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
除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本科学习成绩单和身份证外(并留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其民族身份要严格审查,网报信息中民族应与身份证民族项填写一致,若复试合格,要与考生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指: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自治地方,即5个自治区、30个自治州、119个自治县(旗),并报考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
7、少数民族骨干计划考生 |
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应届毕业生查验学生证原件)、有效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报考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硕士研究生考生登记表,并留学历证书(学生证)、身份证、本科学习成绩单复印件。 |
资格审查由研招办进行。 |
8、‘C’类考生 |
除要查验复试考生的“准考证”、学历证书原件和身份证外(并留学历证书和身份证复印件),还须查验考生户籍证明(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若复试合格,要与考生签定定向或委托培养协议书。 |
“C”类考生指:目前在三区工作且定向或委托培养回原单位的考生。 |
二、复试的内容及方式
复试由专业课考试、外语听力和综合面试(含外语口语测试)组成。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均计入复试成绩。拟录取考生均应按学院规定时间参加复试。
1. 专业课考试
考试方式为闭卷,时间不少于120分钟。
2. 外语听力
考试时间30分钟。
3、 综合面试
综合面试由外语口语和综合能力面试两部分组成。
(1) 口语测试
口语测试应包含考生本人自述和专家组提问部分,主要考察考生的口语水平及反应能力。
(2) 综合能力面试
综合能力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专业及综合素质和能力
三、 复试成绩
1. 复试成绩由专业课考试成绩、外语听力成绩和综合面试成绩三部分组成。
2. 综合面试成绩包括口语面试部分成绩和综合能力部分成绩,综合能力考核内容主要包括学科专业水平、专业外语阅读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及思想品德表现等五部分。
四、体检
凡参加复试的考生均须参加体检,体检时间及指定医院见各学院公布的复试体检安排。
五、复试费用
按照北京市发改委文件要求,通过资格审查的考生参加复试应缴纳100元复试费。缴费后因各种原因不能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退。
六、各学院研究生科联系电话:
电子信息工程学院:010-51687339
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学院:010-51685847
经济管理学院:010-51687171
MBA中心:010-51687043
交通运输学院:010-51688002
土木建筑工程学院:010-51687240
机械与电子控制工程学院:010-51687039
电气工程学院:010-51688369
理学院:010-51688373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010-51688708
软件学院:010-51687358
建筑艺术系:010-51684824
语言与传播学院:010-51688622
七、监督电话
北京交通大学纪委监督电话:51688571
北京教育考试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北京交通大学研究生院
2011-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