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各学院复试方案
4、机械工程学院
5、自动化学院
6、计算机与通信工程学院
7、经济管理学院
8、数理学院
10、文法学院
11、外国语学院:外国语言文学专业、翻译硕士(专业学位)
12、新金属材料国家重点实验室
13、冶金工程研究院
14、国家材料服役安全科学中心
三、监督与复议
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监督。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考生接待电话:62332484,纪检监察部门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62332307,北京市教育考试院研招办研究生招生专用监督电话:82837219。
四、复试报到指南
五、提示:
每位进入复试名单的考生均须在本网站下载本人复试通知书,并且在下载页面填报复试专业课笔试科目。报考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的考生还须填报导师志愿。填报信息截止日期为2011年4月10日,请考生尽快填报。
六、复试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