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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长春理工大学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

2011-03-31

  长春理工大学2011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基本分数要求已确定,现公布如下:

学科门类(专业类别)名称
总分
单科(满分=100分)
单科(满分>100分)
 
经济学[02]
340
53
8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①报考地处二、三区招生单位,且毕业后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就业的少数民族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考生;或者②工作单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为原单位定向或委托培养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
法学[03]
315
43
65
文学[05]
345
53
80
理学[07]
285
38
57
工学[08]
290
38
57
管理学[12]
340
53
80
工程硕士[0852]
290
38
57
工商管理硕士[1251]
155
40
80
享受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
240
30
45

  注:1、符合少数民族政策的考生请于4月5日前到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申请,逾期不予受理。

  2、单独考试复试线确定为总分300分、单科60分。

  3、报考我校的考生,若第一志愿达到所在相应学科门类(专业类别)的我校复试线要求且满足调入学院的调剂要求,可以申请进行校内调剂,经调出调入学院同意后参加复试。在网站首页表格下载中下载《校内调剂申请表》,由相关学院签字后于4月8日前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校内调剂考生不需要通过研究生招生信息网填报调剂志愿。

  4、复试时间拟定为4月16日—18日。具体安排及流程另行通知。